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典型案例之十:创新执行机制,前置执行和解,推进诉源治理——某信托公司与李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等系列执行案
审理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由: 执行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
基本案情
某信托公司申请执行李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43万余元。法院依法受理后,又陆续收到某信托公司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将近200件,且申请执行人有和解意向,但在传统执行模式下立案后开展和解工作,办案周期较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过执前和解线上直通机制,开展和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执行情况
西安中院执行该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通“执前和解线上直通车”,借助法院诉前调解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和解,从注册调解平台发起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执行案件网上立案到最终执行立案后确认执行和解,全程线上完成。通过执前和解线上直通机制,将执行和解实质性工作前置在执行案件立案前,大幅降低了执行案件办案用时,案件从申请网上立案到执行和解并结案用时仅2天,为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同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最终,该案全部履行完毕。后以某信托公司为申请执行人的多起案件适用执前和解线上直通机制顺利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
传统办案模式下,执行工作尤其是达成执行和解的周期冗长,难以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案办理过程积极地进行了机制创新,建立执前和解线上直通机制,“委派调解+督促履行+执前和解”三位一体,共同发力,大幅缩短办案周期,全方位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执前和解线上直通机制以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为切入点,有效打通制约执行工作良性发展的瓶颈,通过立案与执行部门紧密配合与高效联动,在现有法律、司法解释框架内,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将执行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