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十大执行典型案例之三:审执同向发力,诉讼保全促事了

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十大执行典型案例之三:审执同向发力,诉讼保全促事了

审理法院: 白河县人民法院

案  号: 2021)陕0929执805号,(2021)陕0929执819号

案  由: 执行

裁判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白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陕0929执805号,(2021)陕0929执819号

基本案情

但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追偿权纠纷两案,两案标的共计1424029.97元,因涉案标的较大,为防止执行过程中出现财产转移及难以执行的问题,承办法官便在诉讼中积极引导但某某到执行保全中心进行诉讼保全,及时对黄某某在某公司的工程款592489.46元进行了冻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划拨黄某某已被法院保全的工程款592489.46元,最终,一案全部执行完毕,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期偿还。

2021年,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确保当事人能够顺利实现胜诉权益,白河法院成立执行保全中心,专门办理诉前、诉中及执行前财产保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财产保全服务,努力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