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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