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时,可以实行先行调解与自愿和解制度。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也可以通过自行协商来划清责任,相互谅解,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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