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依据本规则仲裁解决未来争议的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以下仲裁条款: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者终止,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均应当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的《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地应当为……(中国西安)
仲裁员人数为……名(一名或者三名)
仲裁程序应当按照(选择语言)来进行。”
2.若争议已发生,而当事人之间未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但当事人希望依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作以下约定:
“以下签字各方,均同意将因(各方发生争议的合同名称)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者因该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地应当为……(中国西安)
仲裁员人数为……(一名或者三名)
仲裁程序应当按照(选择语言)来进行。”